穿越之我在古代的日子第10章 病情好些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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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病情好些了

  今日病倒是好了一些,不似先前那般劳累了,好些了,但还是累啊,每天都是那么累,不过似乎也习惯了些。更新还是不想更,劳累,心情也不是很佳,只能靠吃些玉mmy的食物来治愈了。

  想吃蛋挞诶,要物色一个烤箱或者空气炸锅,可以自己做了,耶耶耶!

  今日依旧唠唠嗑吧!

  我喜欢一个人,从十六岁到现在,从来没有改变过对他的喜欢,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,我对他的喜欢愈发的强烈了。

  从十六岁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,但这份喜欢只敢默默放在心里,从未向任何人说过。

  他是那么耀眼,那么热烈,我永远只能在角落里看他。

  三年来,我只和他讲过一句话,“没关系”,是那次他把我的水杯碰掉了,跟我道歉,我回应他的只有“没关系”。

  没关系的,他迟早是我的,他也只能是我的,只是早晚而已。

  讲真的,挺搞笑的,我喜欢的,离我好远。我不喜欢的,tm像狗一样追着我舔。可是,我不渣,也不是捞女,我不喜欢的,我看都不会看一眼的,但tm我都明确拒绝了,还跟狗一样追着我,那没办法喽,随便。

  就跟那句话,喜欢是很难抗拒的,那种一见到他,心脏都会跳出来的喜欢,是难以克制住的,有时候我也不明白为什么。

  我很聪明,学习成绩是我最不值得一提的,因为没什么可炫耀的。我的相貌出挑,给我写情书告白的人能从班级排到校外,不过没一个我喜欢的。

  情书的内容也很枯燥寡淡,无非就是“你好漂亮啊”“你好优秀啊”“我喜欢你,可以做我女朋友吗”等等,一堆的夸奖赞美,很好,可是我不喜欢,只觉得好无聊无聊透顶,没劲。

  那些旁人觉得很难得到的东西,我唾手可得,根本不在乎,就像家里放的奖杯一样,我只觉得他们碍眼,占地方。

  可能我贱吧,我就喜欢那些不好得到的东西,太容易得到我反而觉得价值不大,很廉价,没什么意思。

  他也是,如果我轻易的得到他,那我也就不会喜欢他了。

  可是我又喜欢他什么呢?这个很难说,喜欢这件事本身就是无解的命题,无解的事又为什么非要去问为什么呢?很矛盾诶!

  我认为年少的喜欢是白色的,干干净净的,不掺杂任何杂质的。这种喜欢会存在很久,甚至到永远。

  年少不能遇到太过明媚的人,不然你会觉得这个世界都是美好的。

  世界是美好的,可是于我而言,没什么意思。

  世界很美,我只想躺。

  我的梦想很简单的,每天躺着,无聊的话逗逗狗,逛逛街,打打麻将,打打高尔夫,再做做美甲,做个按摩,吃个海底捞,然后再去酒吧玩玩。

  人生也不过就那么几年,一下子就过去了,很快的。

  但人生还是要躺着的,做一只快乐的躺平小懒猪,懒懒的,很安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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